尊敬的合伙人:
感谢您投资本公司设立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融乐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在项目存续期间尽职履行职责,持续进行投后管理。截至本通知发出日,本合伙企业实缴规模为104,734,108.34元,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标的为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通知要求注册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类金融企业迁移至梅山金融小镇进行统一管理。根据该要求,本合伙企业已完成主要经营场所的工商变更工作。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J0227。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基影悦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第1.3条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自决定变更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并应于决定变更本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后叁拾(30)个自然日内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在此告知各位合伙人。
请各位合伙人知悉上述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秉承诚信、低调、严谨、务实的行事风格,恪尽职守、规范审慎处理本合伙企业的相关事务。合伙人如需了解进一步信息,请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037。
中融汇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3日